导读: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1、广东省工伤保险条款最新:最新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7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2、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及其所属全部员工(以下统称被保险人)。第三条 工伤保险应当贯彻“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
3、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或者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职工支付费用。
4、《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5、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1998年9月18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4年1月14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6、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第一款的规定的补助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30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551元=28061元。
工伤赔偿计算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与《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黄埔区工伤赔偿标准
1、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2、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如下:医疗费用,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和随行人员的交通住宿费。标准为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3、我国二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伤残职工可以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级伤残的补助金为二十五个月的职工工资。二级伤残职工可以按月享受伤残津贴,金额标准为职工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
4、工伤赔偿金额计算: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广州工伤赔偿2023标准计算方式一览表(一级至十级伤残)
广州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一)医疗费 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法律主观: 一级工伤赔偿 标准(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赔偿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到第10级,每级相差10%。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6个月=15306元。
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一次性发给本人7个月工资的赔偿。赔偿金额的高低取决于本人的工资高低。如果本人的工资为每月5000元,则所获得的十级伤残赔偿就是35000元;如果本人的工资是每月1万元,则可以获得7万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