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法律法规之解读2009年新保险法(五)
1、根据新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使用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修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2、关于保险专营新《保险法》第6条规定: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在原条文的基础上增加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
3、新《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于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依照法律或者合同约定造成的损害,保险人可以直接向第三人赔偿。
4、“2年后,如果证实故意,保险公司仍可解除合同(不退保费)”这个是正确的,另外两个说法在保险法中没有规定。
保监会发布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有什么内容?
1、第四条 保险经纪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遵循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的原则。第五条 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法》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经纪人履行监管职责。
2、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消息,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了《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将进一步规范保险经纪业务,防范风险,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合法权益。
3、根据《保险法》第118条定义: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4、保险中介监管规定:秉持“机构持牌、人员执证”的原则。
保监会发布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有什么内容
1、四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对向注册地以外派出从业人员为自然人客户提供服务的,要求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明确保险经纪机构在信息披露、从业禁止、信息安全等方面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
2、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消息,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了《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将进一步规范保险经纪业务,防范风险,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合法权益。
3、第十二条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不能投资于保险经纪公司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成为保险经纪公司的股东或发起人。第十三条 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由中国保监会审查。
保监会保险代理人新规定
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应具备什么条件?一是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通过保险基本理论和保险产品知识专门培训及测试。
法律依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 第四条 保险代理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五条保险代理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第六条保险代理人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保险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