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大病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五险里的大病险是一种针对重大疾病风险的保险制度,具有减轻经济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等作用。大病险作为五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们的健康和稳定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大病险的基本概念和保障范围 大病险是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为参保者提供针对重大疾病的保障。
所谓“大病医保”,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就是由政府从医保基金划拨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对参保人患高额医疗费大病、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报销。
大病医疗保险覆盖了诸多严重病症,其中不乏恶性肿瘤(如肺癌、胃癌等)、急性心肌梗塞、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及终末期肾病等。各地的详细规制略有不同。总的来说,被列入大病医保的疾病具备医疗费用高昂、病情严重且为患者带来沉重经济压力等特征。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山东省已明确将首批20个病种纳入大病医保范围。有些城市大病医疗保险所保障的大病,不是按照病种,而是按照居民个人花费界定的。比如北京,只有“符合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高额费用,才纳入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
医保大病保险包括恶性肿瘤、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慢性心功能衰竭、慢性房颤、高血压病、冠心病、心肌病(原发性)、消化性溃疡、慢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功能衰竭、等疾病。农村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在不同的医疗机构也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