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应该每季度对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及私募基...
1、《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每季度对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及私募基金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2、第八条 基金业协会可以采取约谈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关专业协会征询意见等方式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协会”)按照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基金业协会每季度对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及私募基金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中国证监会报告。